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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大同小学[ 小学|普通|公立 ]

  • 学校地址:小学路29号
  • 学校电话:0592-2397884
  • 招生简章
学校介绍

厦门市大同小学位于美丽的鹭江之畔,与风景如画的鼓浪屿遥遥相对,是一座既有着厚实的历史文化底蕴,又有着浓郁的现代气息的花园式的百年老校。学校现占地面积16,091平方米,教学建筑面积12,131平方米。我校现有36个教学班,1672名学生,教职员工近100名。 由于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形成艺术和现代教育技术特色,在全面打好文化知识基础的前提下,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办学效益显著。先后被评为“省先进教育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学校”;1996年12月通过省教委复查,被确认为“福建省示范小学”;1997年底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首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001年被全国妇联和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称号; 2004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首批“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2006年通过省评估再次确认为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2007年获区德育先进校称号;2008年同时获得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市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先进校称号.和省、市文明学校的荣誉称号。

招生范围

小学社区【其中西堤南里1-16号,鹭江道93-97单号(国贸金海岸)、269、275号,湖滨西路81-87单号(慧景城)在故宫小学】 营平社区: 小打铁1-33号、2-26号;开平路1-63号,2-80号;厦禾路126-248双号;厦禾巷1-25号、2-34号;开元路191--285号;道平路1-31号、4-10号;八卦埕1-45号,2-32号;十一间1-45号、2-4号;南猪行1-85号、6-64号;九条巷1-25号、2-82号;夹舨寮1-87号、4-42号 东方时代广场(湖滨西路12、16、18号);源昌国际城

入学条件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原省级示范小学(含分校)和思明区协和双语学校片区生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住宅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入住),新落户并入住的新建住宅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住宅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落户和居住均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住宅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和实际居住均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原省级示范小学(含分校)和思明区协和双语学校片区生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住宅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入住),新落户并入住的新建住宅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住宅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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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特色描述

由于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形成艺术和现代教育技术特色,在全面打好文化知识基础的前提下,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办学效益显著。先后被评为“省先进教育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学校”;1996年12月通过省教委复查,被确认为“福建省示范小学”;1997年底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首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001年被全国妇联和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称号; 2004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首批“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2006年通过省评估再次确认为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2007年获区德育先进校称号;2008年同时获得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市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先进校称号.和省、市文明学校的荣誉称号。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